牛皮烟密度试验

  建筑材料检测     |      2025-07-21 10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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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试验标准与设备

适用标准

采用GB/T 8627-2007《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》,该方法适用于各类固体材料(含皮革制品)的静态产烟量测定。

航空领域可参照MH/T 6040-2017标准,要求最大烟密度值(Dm)≤200(有焰燃烧模式)。

核心设备

烟密度测试仪:包含燃烧室(3m³容积)、650W电辐射炉、光通量测量系统(波长550nm±50nm)。

燃烧器:丙烷火焰(高度40±2mm)或辐射热源(25kW/m²)。

二、试样制备与预处理

尺寸要求

标准试样为73mm×73mm,厚度按实际使用规格(通常1-3mm),边缘需用铝箔包覆。

环境调节

温度23±2℃、湿度50±5%条件下平衡24小时,消除含水率影响。

三、试验流程

测试模式

模式 条件 适用场景

有焰燃烧 施加明火+25kW/m²辐射热源 模拟火灾初期明火引燃

无焰燃烧 仅施加25kW/m²辐射热源 评估阴燃产烟特性

数据采集

记录透光率随时间变化曲线,持续4分钟或至烟雾稳定。

计算最大烟密度值(Dm)和烟密度等级(SDR),公式:

Ds = \frac{V \log_{10}(100/T)}{LA}Ds=LAVlog10(100/T)

其中T为透光率,V为燃烧室体积,L为光程,A为试样暴露面积。

四、结果判定

合格标准

建筑材料领域:SDR≤75(B1级难燃材料要求)

航空内饰:有焰燃烧Dm≤200,无焰燃烧Dm≤1505。

异常处理

若透光率降至<0.1%需提前终止试验,并检查试样是否完全燃烧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牛皮经铬鞣处理后可能影响燃烧特性,需注明处理工艺。

2025年新规要求同步检测甲醛释放量(≤0.5mg/m³)及重金属迁移量。

注:试验后需用酒精清洁光学系统,防止焦油残留影响后续测试精度